房价不是拿普通人而是拿有支付能力人的收入来衡量的,你怎么看?_资讯_易房客西安站

房价不是拿普通人而是拿有支付能力人的收入来衡量的,你怎么看?

2024-05-08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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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高房价下买房难

  

  如今的高房价,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所不能承受之重,普通人买房很不容易,稍微困难的家庭则更是“雪上加霜”。

  

  以现在的房价来看,随便买套两居室的房子就要上百万,对于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,想要攒够钱以后全款买房几无可能,即使攒够了钱,以房价上涨的速度,届时房子价格或许又翻倍了,没办法,只有依靠银行贷款,然而在高房价下,银行利息也是非常高的,商贷30年利息几乎等同于贷款金额了,可见房贷利息之高,还贷压力之大。

  

  高科麓湾国际社区售楼部认为普通老百姓买房难,有支付能力的人买房就不难了吗?其实这只不过是相对的罢了。有支付能力,也要看家庭资产到底有多少。资产上亿的人,在一线城市买房,即便是几百上千万,也不会太心疼,但资产只有一千万左右的人,要买一套一线城市的学区房,就算是有支付能力的人,也会感到够呛,更何况是普通老百姓。

  

  二、财富分配的“二八定律”

  

  在这个社会中,财富分配本就是不均衡的,20%的人掌握着这个社会80%的财富,其余80%的人却只有这个社会20%的财富,这就是社会财富分配的“二八定律”。

  

  在房产的分配中,其实也是这样。据央行统计,我国人均住房套数达到了1.5套,也就是说,平均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套房了,然而事实却是,有的人拥有不止一套住房,十套数十套的不在少数,但有的人却一套住房都没有,还在为了能买到一套房而拼命奋斗,或许可能奋斗一辈子都难以买到一套房。房产分配的不均衡,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衡。

  

  社会财富的分配,人与人有差异,不同地域之间也有差异,由个人财富转化而来的房产,当然也就会存在差异化。因此,衡量房价的高低,不能以少部分人的收入水平来计算,更不能以所谓有支付能力的人的收入来衡量,那是不可取的,也是不科学的,当然,也不能以普通人的收入水平来衡量,那也是不合适的。

  

  三、房价收入比衡量或更合适

  

  财富分配的不均衡,形成了如今房产分布的不均衡,要衡量房价的高低,或许用当地房价收入比更合适。

  

  所谓房价收入比,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。计算公式为:房价收入比=每户住房总价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。具体到某一个家庭的话这样计算:每户住房总价=人均住房面积×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×单位面积住宅平均销售价格;每户家庭年总收入=每户家庭平均人口数×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。

  

  以房价收入比为衡量标准,2020年深圳为48.1,北京为30.8,上海为30.7,广州为20.7,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了。以深圳为例,48.1的房价收入比意味着什么,一个普通城镇家庭一年的收入,即使不吃不喝,要买到一套房需要48.1年的时间,如果从25岁开始买房,等到彻底还完房贷,早已到古稀之年,人这一辈子都会活在“房奴”重压之下,可见我国一线城市房价之高。

  

  而从全国百城数据来看,房价收入比在12年以上的有48个,10年以上的71个,能在国际惯用标准6-8年的城市只有10个,可见我国房价整体还是偏高了。

  

  综上所述,房价不是拿普通人而是拿有支付能力人的收入来衡量的,这个说法有失偏颇。财富的分配本就不均衡,更何况代表财富之一的房产,更不应如此比较。小黑认为,衡量房价的标准,还是以当地房价收入比较为合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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